1、报案:出险后,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。内勤接报案后,要求客户填写《业务出险登记表》,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、保单副本和附表。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,要求客户填写《出险立案查询表》,予以立案,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。发放索赔单证,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,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。通知检验人员,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。
2、查勘定损: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。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,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。

3、签收审核索赔单证:营业部、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,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,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(索赔)书(一式二联)上签收后,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。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,交产险部核赔科。
4、理算复核: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,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。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,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。
5、审批: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。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。
9、赔付结案: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,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。财务对赔付确认后,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,其余取回。
10、出示证件:车主在理赔时需要出示保险单证、行驶证、驾驶证、被保险人身份证等。
填写出险报案表:详细填写出险经过、报案人、驾驶员和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检查车辆外观,拍照定损:由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,并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。
交付维修站修理: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,车主签字认可后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。
以上是汽车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一些差异,具体流程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。在处理理赔事宜时,保持与保险公司的良好沟通是非常重要的。















